淑女情缘's Archiver

鲁西西 发表于 2008-3-29 17:47

不水了~扣分分的~ 情坛是不是情缘论坛的简称啊`

凭窗闻夜雨 发表于 2008-3-29 17:57

唉,冒意思,一扣分,大家都不说了,我去别处玩去了!
:yct27: 不要鄙视我,我就是爱凑热闹,我小市民:yct27:

熙熙薇儿 发表于 2008-3-29 18:03

我觉得倒卖并不可耻,可是说谎话最可耻。

熙熙薇儿 发表于 2008-3-29 18:11

如果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不是要考虑到合同法上显失公平的合同呢

Moonsinger 发表于 2008-3-29 18:25

看你们吵我腻味得慌……
我说过了,不管是不是知道,你买了就表示你接受那个价格。我们在专柜还买正价买8折呢,我也知道回头肯定5折甚至4折,可我愿意买。或者我不知道还会打折,后来看见了,也许后悔,但是我早买早穿,我先美过了,我也觉得值。这个事情完全取决于你心里对这个的定位。
我有以下疑问:
1.要在淘宝上卖东西,是要实名认证的,你提供的那两个虽然手机号一样,但是名字不同,不能证明是同一人,如果像非比说的,是好朋友,经常互相帮着求或者卖或者收货,留一样的手机号能解释得过去。你提供的那个100的是卖给C的,如果非比的好朋友说法成立,那你无法证明100的是卖给非比的。
2.是你自己去求的非比,然后你跟人家说好了你的心理价位,低于250吧,你现在228买的,你怎么知道人家非比是怎么求到的呢?
3.为什么你这个帖子会在黑眼睛那个帖子被关闭之后才出现,而不是之前?

非比寻常宝贝 发表于 2008-3-29 18:27

[quote]原帖由 [i]jiushikui[/i] 于 2008-3-29 17:18 发表 [url=http://www.kidulte.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02335&ptid=24793][img]http://www.kidulte.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弄个小号来攻击啊,来呀,我说话还算文明吧,被黑了我也没说什么,只是说自己够傻够好骗,你说那么难听我也不怕,我那衣服干嘛要卖啊,卖了我还要赔本啊。我做的傻事够多了,再做傻事那就是真的傻子!! [/quote]
我最后说一句啊!我拿全家的身家性命发誓,这个号码不是我注册的小号,也不是我找来的人!不过我知道是哪位同情我的妹妹发的,谢谢她,她给我发短信了,我是不会说出来的!另外花瓣领的在我妹妹家,回头拿回来立刻照给大家看!满意了吧!

Moonsinger 发表于 2008-3-29 18:31

还有啊,夜夜,我知道你一向很直,但是这种事情最好还是不要偏听哪一方,会影响你的判断,毕竟你是局外人,说难听了,你着急了半天的也是别人的事情,总归要别人自己去解决的。我们能做的,仅仅是敦促双方拿出证据,还事实一个真相啊。
等双方把证据上传了,仔细研究过再决定,会不会好一些呢?
我觉得这里的存在不是为了帮谁声讨谁,而是尽可能的还双方一个公平。

linglingpt 发表于 2008-3-29 18:39

:闪闪放光芒:  OMG 扯不清了。打住算了

jiushikui 发表于 2008-3-29 19:58

回复 185楼 Moonsinger 的帖子

1.按照你所说,我提供的证据是不充分,不能很确切地证明C和非比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仅凭一个相同的手机号也能有很多种说法。那也请非比提供 她和C不是一个人的证据,楼上她也说了会提供照片,花瓣领的,那就提供吧,即使提供了也不足以说明她和C是两个人。
2.不是我求她买的,是我在她那先买了件草原的衬衫,觉得她为人不错,就让她帮我留意白雪的两件粉色衬衫,她说认识很多的朋友都喜欢小淑,能给我找到的。过不了几天,她告诉我找到了我要的其中一件,当时我还没怎么上这论坛,也不知道哪一件好哪一件不好,既然她给我找的,又是我叫她留意的,那我不论是否贵我也会买了的,她也给我报了价格228,说是她朋友开的价,她还说这件超过250,那件超过382就不值得买了,我当时觉得有理,根本没有关注衬衫本身的价值,这和我从来没买过淑的衬衫有关,其他经典的价格我能摸个大概,这个衬衫我是估不准。领子发黄了我买前就知道,她也告诉我,拍的页面里她也写了。这价格我是接受了,买都买了,还能怎么样?
3. 黑眼睛发的帖子我后来才看到,谢谢热心JM 对我的帮助。

jiushikui 发表于 2008-3-29 20:02

这件事,要双方提供充足的证据都是很不现实的事情,费时费力,我也没那个时间,就此打住吧。那衣服既然是我能接受的价格,我就认了,反正我喜欢,也没什么好说的。如果真的引起很深的误解,那我抱歉,给论坛添麻烦了。

Moonsinger 发表于 2008-3-29 20:12

恩,我套用一句话,你主张,你就要负责举证啊~~
至于非比的证据,她要是有,我才能相信,这也是一样。
不过,既然你说你价格是接受了,买都买了,还能怎么样。那你为什么要发这个帖子?想让我们帮你声讨非比?或者是揭露她?还是别的什么?
黑眼睛那个和你这个一前一后出现,时间上很巧合,我很难不把你们联系起来,当然,我没证据,所以我也只是小纳闷一下……
我不是在帮非比说话,我只希望大家都能心服口服的看清楚这件事情。
话说回来,非比把夜夜扯进来很是不该,毕竟夜夜也只是个热心的旁观者而已,就事论事的,扯夜夜干吗

[[i] 本帖最后由 Moonsinger 于 2008-3-29 20:18 编辑 [/i]]

jiushikui 发表于 2008-3-29 20:25

回复 191楼 Moonsinger 的帖子

发帖子很简单,就是想检讨自己的,不要乱买衣服了。至于非比,相信她的人自然相信她,不相信的人自然不相信,而且她真的是否倒卖,就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提供出来,都不能说明问题。

我能提供的证据已经提供,再找证据很麻烦,我也没什么时间。相信的人就相信,不相信的人就当看热闹。我的回复就到这里。

小娅 发表于 2008-3-29 20:54

:D 建议LZMM把公布滴个人信息隐去或者至少也隐去部分- -||||。。。。。:lol 我顺便看看回帖扣几分。。。

猪头 发表于 2008-3-29 21:02

:1 (100): :1 (100): :1 (100): 不知道说什么,挺无聊的,大家也不要风往哪吹就往哪倒.另外建议把第一页的地址姓名什么的都删除了,涉及个人隐私是说大可大说小可小的,请彼此都互相尊重一下,这样把什么都公布很不好..
楼主说花瓣领子的事情说白雪公主的事情,现在不管非比提供什么样的证据都是无用的,就算她把花瓣领再拍一下可以说她弄了另外一件,她就算把聊天记录发出来也可以说是她自己做假,现在做什么样的解释非比都是无用功,女人多的地方啊是非就是多

[[i] 本帖最后由 猪头 于 2008-3-29 21:38 编辑 [/i]]

肖二 发表于 2008-3-29 21:07

首贴涉及个人姓名地址手机电话的信息我删掉了,公布个人信息有违隐私法.

笑影 发表于 2008-3-29 21:27

请前面说什么什么是论坛经常混的的人倒卖就没问题云云的姑娘们注意了。。。。。。。。。
我不想为论坛多做解释
如果你们认为论坛是这样的,又何必来这里呢?!!

淡淡草莓香 发表于 2008-3-29 21:50

我看了下这个帖子 我发现楼主的本意并不是因为倒卖而引起的心情不好
而是在知道自己被人欺骗后 心情郁闷才来发这个帖子的
一方面是为了揭露“倒卖者” 另一方面是为了抒发一下心理的郁闷
看了楼主的淘宝历史纪录他应该不会为了这100块钱来大做文章的:)
其实淘宝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 赚钱的本质就是倒卖 没什么不光荣的
关键问题就在于 不要欺骗
我和非比交易过 他是个很爽快mm 不还价 说买就买 一点不矫情 我很喜欢他
但是就事论事来说 这次如果看不到很有力的证据 我支持楼主:)

馋嘴饭饭 发表于 2008-3-29 23:06

:抓狂: 眼睛都看痛了
终于看明白了
有的人...
算了 我口才不好
。。。。。。
(省掉无数字)
-----------------------------------------
阳寒!!! 你说的很好!!!

sx1013 发表于 2008-3-29 23:14

唉~我感觉倒卖其实本身并没有什么错 即使是现实社会中也有很多人靠倒卖来赚钱 可是做为一个爱淑之人 把淑迷们认为是最珍贵的宝贝(淑)拿来做为赚钱的商品 确实有些不厚道~ 其实这件事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 只能说明低价进高价出的这种卖家良心问题了

心碎的柚子 发表于 2008-3-29 23:21

[quote]原帖由 [i]肉多多~[/i] 于 2008-3-29 21:50 发表 [url=http://www.kidulte.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03089&ptid=24793][img]http://www.kidulte.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看了下这个帖子 我发现楼主的本意并不是因为倒卖而引起的心情不好
而是在知道自己被人欺骗后 心情郁闷才来发这个帖子的
一方面是为了揭露“倒卖者” 另一方面是为了抒发一下心理的郁闷
看了楼主的淘宝历史纪录 ... [/quote]
肉多多和阳寒说得都很对,楼主MM并不是因为这100块的问题才来发帖子,能够买那么多所谓经典的淑女屋东西,我想100块对她而言也不是什么大事罢了。。。
既然问题都提出来了,最好还是都把各自的证据拿出来,如果是误会,就应该说清楚,而不是一味的回避,这样只会让误会更加加深;如果不是误会,那么也可以看清楚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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